释义 |
企业取得政府出让的土地时,向政府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市政建设配套费)需要计入成交价格计征契税。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如果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的,那么征收契税; 3、房屋买卖需要征收契税,包括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或作股权转让的;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的; 4、房屋赠与,需要征收契税,包括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 房屋契税的计算标准规定为: 1、首套房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为1%,大于90平方米时为1.5%; 2、二套房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为1%,大于90平方米时为2%; 3、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均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 交契税需要带以下材料: 1、买新房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契税缴纳手续; 2、买二手房需提供: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核心窗口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