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要求 |
释义 |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只能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方式,包括无法预见的紧急情况、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要求和服务配套需求。添购资金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法律分析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拓展延伸 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招标与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比较分析 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招标与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比较分析是对政府采购中两种不同采购方式的要求和特点进行综合评估。竞争性招标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多个供应商参与竞争,以获取最佳的价格、质量和服务。而单一来源采购则是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紧急需求,选择唯一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在比较分析中,我们将重点考虑两种采购方式的透明度、效率、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并评估其对于政府采购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结语 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特定情况下的采购方式,其条件限制了采购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与竞争性招标相比,单一来源采购在透明度、效率、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对两种采购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可以为政府采购提供决策依据,确保采购最佳的价格、质量和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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