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专项计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专项计划,是指国家从2012年实施的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该招生有特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要求: 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条件仅限定国家贫困县的高中毕业生。其对报名考生具体要求有三方面,(1)考生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2)考生户籍须在贫困县;(3)考生高中三年的学籍均在贫困县。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都不得录取到国家专项计划。 二、录取到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大学毕业后需履行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义务。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目的,是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贫困地区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因此,专项生毕业后,应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 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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