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业委会投票没通过还可以再次投票。如果是首届业主大会,只要筹备期内(各地规定不同,以90天为多),初次选举未通过,可以再次征集侯选人,公示,重新投票。换届则看当地具体的规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完成换届选举均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