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使用需要哪些证据来证明 |
释义 | 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在使用的时候可能会忽略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当产生一些商标纠纷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时候,却因为拿不出证据而吃大亏。所以经营者必须要有意识的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如果经营者不知道哪些算是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下面小知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 1、发票这是最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了,而且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的基本商事凭证,是一种记录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所以是可以作为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的。但是很多人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只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没有写商标名称,那么就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认真填写商标名称。 2、合同合同也是经济主体参加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但是很多合同在商标标志这方面却不是很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也不能作为商标有效使用证据。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是写上商标名称或注册号。 3、广告物品企业经常会通过广告来宣传自己的商标,而商标的标志多数是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所以广告物品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电视广告和户外广告都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报纸、杂志等宣传广告能够很好的提供时间、商标标志等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等,单纯的包装物是不能确定其印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同时还需要其他证据的辅佐,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记住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者是行业协会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一、受让方应注意的问题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4、转让方应保证在转让期间,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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