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必要性:(1) 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法律规范是抽象的、概括的行为规则,只能规定一般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它不可能也不应该对一切问题都作出详尽无遗的规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要把一般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对各种具体的行为、事件和社会关系作出处理,就必须对法律作出必要的解释。(2) 由于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以及利益与动机的差别,人们会对同一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3) 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4) 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5) 通过法律解释可以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法律依据《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拟制定“解释”、“规定”类司法解释的,应当于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的立项建议送研究室。 研究室汇总立项建议,草拟司法解释年度立项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者调整司法解释立项的,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研究室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常务副院长或者院长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