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变卖不掉房产怎么折价抵债?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变卖不掉房产的会以物抵债,就是指将房屋转换成现金价值,再与债务做比较,多退少补之后房屋归原债权人。 注意施行以物抵债的要满足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无支付金钱能力。 2、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 3、申请执行人同意。 4、抵债物价值已经有关部门评估。 5、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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