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申请当月不计算在内);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6、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个人客车额度竞买人,是指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本市居住证明(不含《临时居住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人客车额度竞买人通过拍卖获得客车额度后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参加拍卖。单位客车额度竞买人,是指持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沪机构等单位,以及持有有效《上海市购买专项控制商品审批通知单》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本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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