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丢失了如何补办 |
释义 |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法律依据:例如广州市《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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