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籍配偶在中国工作的子女可以享受教育费用抵扣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20%的比例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再计税。其中,子女教育费用为5000元/人的定额扣除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政策的通知”,对于外籍配偶在中国工作的子女,需要提供相关法定证明材料,并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相应申报。 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