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和法人的概念 |
释义 |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是“法人”的对称。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作公民。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之下而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各国民法典都根据一个人是否具有正常的认识及判断能力以及丧失这种能力的程度,把自然人分为有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和法人在权利行使,责任承担上区别如下: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才能取得。除精神病患者外,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10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总是一致的。也就是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规定的或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如果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该行为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其范围也可能不相一致。 3、由于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本身不可能实施民事行为,所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来实现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可实现。 4、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5、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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