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持续下行的经济压力、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 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依靠广大干部群众, 主动作为,开拓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十三五”圆满收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