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该办法规定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部门以及依法执业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组织或者参与本机构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本机构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对本机构各部门落实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等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 第七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制止、纠正、报告违法执业行为。 第九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依法执业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依法执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依法执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依法执业日常管理与自查,记录并向本机构依法执业管理部门报告自查情况。 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依法执业日常管理与自查工作。 医务人员对本人依法执业行为负责。 第十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部门以及依法执业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机构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 (三)组织开展本机构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 (四)对本机构各部门落实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六)制止、纠正、报告本机构违法执业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机构依法执业整改措施; (八)编制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年度总结,定期公开依法执业自查整改情况; (九)对本机构自查发现的依法执业问题提出奖惩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