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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用自己的医保卡给别人缴费吗
释义
    医保卡不可以给别人付费用。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卡上(个人账户)有余额,可在参保统筹区内的医保定点医院看病用于支付自付部分。使用非本人医保卡就医,属于欺诈骗取社会保险行遇行为,社保部门可以对借用者处以罚款,对出借者停止医保卡报销的处罚。
    我国现行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的钱是实账积累,包含全部的个人缴费,以及一定比例的单位缴费。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除了可用于门诊看病拿药之外,参保人突发死亡时也可以被继承。但其他方式提现个人账户资金,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医保卡其他禁止行为: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年报销一次。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医疗保险单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
    2、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
    3、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
    4、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
    5、冒充他人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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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