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占有与非法占有的区别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民事上的无权占有和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的概念及其条件。传统普通法下,无权占有需满足公开占有、排他性和实际占有的条件,且对土地的所有人造成恶意。而刑法中的非法占有则是指通过犯罪行为实际支配他人财物,使财产所有者失去对财产的控制。 法律分析 一、民事上的无权占有,指的是缺乏合法依据的占有。依照传统普通法,无权占有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占有需公开进行;其次,占有需具有排他性和实际占有;最后,占有需对土地的所有人造成恶意。 二、《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指通过犯罪手段将他人财物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丧失对物的控制权。简单来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就是指通过犯罪行为实际支配他人财物,使财产所有者失去对财产的控制。 结语 民事上的无权占有是指缺乏合法依据的占有,需满足公开占有、具有排他性和实际占有的条件。而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指通过犯罪手段将他人财物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丧失对物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