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六)擅自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七)盗用燃气。首先搞清楚一点,开发商是否已经把燃气管道连接入户,并且小区已经通气,但通气不等于可以使用,住户还需到燃气公司申请开通使用,这样燃气公司才会上门安装燃气计量表,并开通住户燃气,这个手续是住户自己办理的,与开发商无关。如果管道没入户 小区也没通气,那就要向开发商讨个说法,有时候是手续正在办理,可以理解,但连手续都没有,这就是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了要求退房并赔偿,也可以要求补贴费用, 直至开通燃气。不能说取消,但很多地方实行一价清等,打入房价。就是买房子的时候已经付了,而不是取消。这个政策其实挺久的,估计有5年多了吧。现在我们这里5年前开始销售的新房大部分已经不另行收费了,但老小区改造还是要钱的。燃气公司也是企业,有的甚至是私营企业,干了活总要收钱,就是向谁收钱的问题,现在挺多都是开发商出钱,且开发商和物业是不允许另行单独收取的。(因为买房时已经算收取了,再收就是收2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