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理现场检查发现某些材料未经报验就已经用到工程上。要求承建单位停工并对未报验材料进行检查,对使用已经未报验材料使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如果检查不合格要求返工。承建单位承担一切损失。材料进场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进场材料的清单(注明用于何处)。 2、材料的质保证明文件(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这个一般都要有材料供应商提供。 3、必检材料,在使用前上报材料检测报告,这个就是说要对进场的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试验或者称为复试,甚至需要进行见证取样。 4、最后附上加上材料进场使用申报表,向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报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