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和联系 |
释义 |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 2、审理机关不同。前者人民法院,后者复议机关; 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前者仅限于合法性审查,后者全面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前者开庭审理,后者书面审查; 5、审级不同。前者两审终审制,后者一级复议原则; 6、法律效力不同。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执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综上所述,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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