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工程预付款的规定 |
释义 | 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垫资利息是多少? (一)工程垫资利息怎么算? 如果施工方没有使用99范本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二)工程垫资利息的起算时间: 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6、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 一般实践中都约定保修期满,无息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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