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孩子在幼儿园期间监护人是幼儿园,孩子受伤了幼儿园需要负全责;需要赔付医药费、营养费、如果家人为此请假在医院照顾孩子还需要赔付误工费。具体数据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