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详细形状可分为: 1、未经答应施行别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有必要满意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答应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则,包含以下3种详细方式:制作、运用、承诺出售、出售或进口别人创造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运用别人专利办法以及运用、承诺出售、出售或进口按照该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制作、出售或进口别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假充别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损害专利权人的符号权。依据专利法施行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则,包含以下4种详细方式: (1)未经答应,在其制作或许出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示别人的专利号; (2)未经答应,在广告或许其他宣传材料中运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触及的技能误认为是别人的专利技能; (3)未经答应,在合同中运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触及的技能误认为是别人的专利技能; (4)假造或许变造别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许专利申请文件。 3、以非专利产品假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办法假充专利办法。 一、间接性侵权指什么 间接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但却故意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发生直接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唆使别人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客观上为别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于一项产品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原料或者零部件;对一项方法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用于该专利方法的材料、器件或者专用设备。间接侵权人在主观上应当有诱导、怂恿、教唆他人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行为人明知别人准备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仍为其提供侵权条件的,构成间接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