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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慢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释义
    

法律主观:
    


    重庆的医保有下列报销比例: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5%。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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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