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最重要三个阶段 |
释义 | 招投标过程一般包括下面三个阶段:资格预审阶段、询标阶段、竞标阶段、合同谈判阶段。 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阶段的主要目的是验证投标方的基本实力,保障进入后续阶段的投标方是符合基本要求的; 2、询标阶段:询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反复沟通同各个投标方确认项目方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询标阶段是一个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过程,一方面招标方需要招标的项目能够尽可能的“完美”,一方面招标方还要考虑我能不能支付得起这种完美。 这个探索和选择过程需要询标阶段来完成。竞标阶段完成后招标项目的各种要求基本确定了。 3、竞标阶段:竞标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的降低投标方的利润。在竞标环节,往往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引起投标方的竞争,这个环节是招投标的核心环节,它往往直接决定招投标的效果。一般我们所指的招投标操作就是指这个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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