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空股股权是什么? |
释义 | 空股股权是指未缴付资本的股权。且在授权资本制度下,未缴付资本的空股股权并非不正常的公司法律现象。该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为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 3.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迟延出资、瑕疵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股东以资本投资的形式直接投资公司。将认缴资金全额存入有限公司账户; 2、以实物为出资,依法不得高估低估实物真实估价,但非公司所需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出资。依法办理实物出资转移手续; 3、知识产权出资大致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法律程序确认。这种出资形式需要真实估价,不能高估和低估,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土地形式出资应以使用权为出资。而土地使用权出资,还需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资本瑕疵的民事责任,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各国立法对股东和公司的发起人规定了严格的出资责任,包括股东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我国公司法亦相应规定了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和差额填补责任。因股东瑕疵出资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足,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表现为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出资违约的股东赔偿因未缴付或未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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