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的房子离婚后无权分。 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为共同所有,那么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