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收集和留下不公平拆迁的证据。如果房子已经被拆迁,被征收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将对征收决定是否合法,征收主体是否合法,征收补偿是否合理,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 一、强制拆迁有什么条件? 强制拆迁是政府在违背被拆迁人的意志下但是又具备合法的理由需要进行的拆迁行为,可以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政府不能强制执行。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二、什么是政府强拆合法房屋 政府部门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2、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予被拆迁人的产权调换房屋予被拆迁人的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3、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上述材料便是政府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向当地基层法院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法院会立案受理。值得尽管行政机关依法具有强拆的权力,但如果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之中没有依法履行以上程序,那么也将导致强拆行为违法。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对具体实施强制执行行为,如果行政机关或法院在组织实施时违背了以下规定,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维权。 三、拆迁补偿协议要公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后,双方应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公证,我国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由当事人决定要不要进行公证,不公证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签订拆迁协议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