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章节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投标流程如下: 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2、投标人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4、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由投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