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带起资料,到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提取。 1、新房提供资料: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结婚证,现金(转账)支票。 2、 二手房提供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转账)支票。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还要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①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租房租赁合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供如下资料: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2、婚姻状况证明;3、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