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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事属于领导班子成员吗
释义
    不属于高管。
    监事是公司所有权人的组织--股东会推选产生的用以对公司重大运营状况进行监督的人员,可以由出资人股东推举,也可以由普通员工代表担任。不属于管理层次,谈不上高管。
    公司的高管一般应该是总经理及其领导的副职,如副总经理、总工总师、各事业总监等。
    一、监事人是否可以是股东
    监事可以是股东。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人承担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履职;维护公司利益;提议召开股东会议等责任,监事负有勤勉和忠实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企业章程范本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企业章程范本具体包括的条款: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分为三类:
    (一)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
    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相对记载事项:这是指某些事项必须记载于章程上才产生效力,如不记载,仅该项本身不发生效力,而其章程仍然有效。相对记载的事项有:
    ①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②股东如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出资,还应载明出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
    ③定有解散事由的,其事由;
    ④应由公司承担的设立费用;
    ⑤公司公告的方式;
    ⑥经全体股东同意列入章程的其他事项;
    ⑦公司的开户银行;
    ⑧订立章程的年、月、日。
    (三)其他任意记载事项。这类事项一旦订立,载入章程,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他任意记载事项有:
    ①董事会的组织;
    ②股票的种类,缴资办法;
    ③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一经订立,不仅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成员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产生一定的效力。公司的章程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三、哪些人可以当公司监事
    以下的人员可以当公司监事,具体如下:
    1、公司的股东代表;
    2、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3、公司的董事;
    4、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具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5、个人承担的大量债务到期未清偿。除上述人员不得担任监事外,其他人员均可担任监事。
    二、公司的监事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总之,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可以当公司监事。且前述人员应当满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等条件。监事主要是对公司高管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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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