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朋友赠予钱是否偿还 |
释义 | 法律分析:男女朋友赠予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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