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现金支付法律规定以下方式采用: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4、个人劳务报酬; 5、单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 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