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婚内同居 |
释义 |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实践当中一般至少认为应当有两至三个月。因此,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同居情形,无过错方不同意调解和好,法院应判离,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最高限额为五万元。 一、妻子婚内出轨怎么处理小三? 法律上没有婚内出轨处理小三的规定,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内出轨认定的条件: 1、通奸,是偶尔的婚外情,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二、女方婚内出轨会不会净身出户 女方出轨一般不会净身出户的。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如果女方愿意将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也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财产协议的,法院一般不会将财产全部判给另一方。无过错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中都没有关于净身出户的规定。就是说,即使一方在婚姻中出轨,另一方最终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也不会判决一方净身出户。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使出轨方净身出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配偶一方出轨了,是否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因夫妻一方出轨而离婚的,另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不一定能获得法院支持。 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性行为都可以要求赔偿,只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其他重大过错的婚外性行为才能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重婚、与他人同居是出轨的形式,其他方式的出轨会视情节轻重而有可能被纳入重大过错,其他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还有婚姻无效或婚姻撤销、夫妻一方失踪、夫妻因感情长期分居、婆媳关系长期紧张等都有可能涉嫌婚姻的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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