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怀孕员工是自愿离职 |
释义 | 需要将怀孕员工离职的相关报告等资料找出来。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自动离职包括: 1、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2、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3、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只有能证明不是正常辞职,则为自动离职。 一、员工因怀孕主动提出离职可以吗 可以的,员工辞职是是其的自由,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主动辞职和被动辞职的区别是什么 1、离职的方法是不同 员工主动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而被动离职是员工非自愿地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形式有被裁员、解雇等。 2、赔偿的方式不同 主动离职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而被动离职企业要解聘劳动者,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失业金的领取不同 主动辞职不享受失业金;而被动离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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