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中的债务加入是指第三方加入债务关系,并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的债务关系。即债务人和第三方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法律分析 法律中的债务加入是指第三方加入债务关系,承担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责任,而原始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始债务关系。即债务人与第三方共同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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