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死亡,首先分割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给健在的配偶,作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共同财产同去世方的个人财产一起作为去世方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以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嘱,指定将财产让他人继承的,则应按照遗嘱对财产进行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