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 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侵犯商业秘密指什么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1、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2、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指什么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行政立法行为行政立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行政立法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1、行政立法不都是抽象行政行为要分情况只有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律法规的行为等才是而对于立法机关在行政方面的立法则不属于。 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内部行政行为有什么意义 内部行政行为是“外部行政行为”的对称。发生于行政组织内部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是指只影响行政组织内部事务的措施。 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概括出的概念。如对行政处分不服可以进行申诉等。 《行政监察法》第37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什么是行政行为呢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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