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候保险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离婚时保险怎么分割 离婚时保险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保险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具体的分割还要参考保险的种类而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时保险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时保险算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根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可视为对受益人的赠与,但受益人只是对该权利的期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离婚解除夫妻关系后,被保险人将失去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不再具备被保险人的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不仅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财产,还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按比例划分,然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保单支付的资格和义务转让给其中一方,并到保险公司办理书面修改手续。完成后,原被保险人可以继续作为保单的投保人缴费,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如果保单由一方持有,将继续支付;保单也可以转让给另一方,将继续支付。这样,保单将继续有效,不会因退保而遭受损失。保单转让后,应及时办理保单受益人变更手续,避免后续赔偿纠纷。 三、离婚以后原保险受益人有效吗? 离婚以后保险还在有效期内,保险受益人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想要变更保险受益人也是可以的,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只需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互相投保,如果要退保,需要将保单现金价值对半分割。如果继续投保,在婚姻存续间的保单现金价值仍然需要平分。因为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需要平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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