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20年内蒙古社保缴费基数为:参保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述的300%为基数缴费。 法律客观: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 第二条 (一)统一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