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燃气卡需要的手续: 首先需要提供有效的证件资料,并将材料交给加气站的办理人员进行核对,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由办理者亲自填写《IC卡业务受理申请单》,气站办卡的人员会对其进行信息登记,之后就会发放加气IC卡了。 二、办天然气卡要准备的材料: 1、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需提供4名以上的企业初级或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5、4名以上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应提供建设部统一的印制,以及由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证件。 6、企业设备和仪器以及经营场所的相应证明材料。 7、安装维修的作业标准、服务标准、质量保修和检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 8、《安装、维修委托书》及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多年以来,城市燃气管理部门一直采用先用气后入户抄表收费的方式,这种传统方式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而且由于收费难、窃气等原因给燃气管理部门造成高额资金滞压和损失,同时也给收费员和用户带来不安全因素。 为适应现代化科学的管理需要,经过中国科学界的努力,同时运用国外最新研究成果及多项专利技术成功开发推出城市燃气预收费管理系统。这项成果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传统收费方式的弊病,其显著特点是“先付费,后用气。 用一块永久的IC卡作为购、用气中介,用户随购随用,极大地方便了管理部门及用户,代表着未来管道燃气计费管理的发展方向。 法律依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