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矿山安全法自什么时候起实施 |
释义 | 是从1993年开始实行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08月27日发布,自1993年05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矿山安全规定: 一、 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必须设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端设置防护栏。 二、 在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2、因工作在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避让车辆时,必须到安全地点。 3、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 4、不准横过胶带输送机。 5、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三、 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生产作业区。 四、 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等地点必须充填或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必须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必须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等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五、 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六、 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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