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公民,我国公民都应该依法履行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户口本。如果户口本有遗失的话也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一般需要提交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补领户口本的书面申请,再根据办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