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讯问未成年女性嫌疑人的规定 |
释义 |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派出所拘留的时间 拘留和拘传是不一样的强制措施,在派出所拘传的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是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则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就是拘传最长是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刑事案件羁押期限 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具体如下:1、刑事拘留不得超过37天;2、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4、其他羁押期限。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 三、看守所提审犯人晚上会提审吗 犯罪嫌疑人被关看守所后一般在十二小时内提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般在审理案件没有完全结束之前随时都可能提审,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次数限制; 但是不能连续提审即在看守所提审时应当在正常作息时间内进行,到工作时间以外就得停止。除非极特殊情况才能在周末或者下班时间提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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