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内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该条明确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且明确了定罪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规范是: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 三、我国法律上怎么保护平等权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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