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只有部分地区推行区域号牌,其申请条件大致为: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市;(2)持有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或现役军人;(5)持有效身份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法律依据:《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 四、符合我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申领“区域指标”。个人可申领1个“区域指标”,单位一个年度内仅可申领1个“区域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