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合同丢失补办的手续如下: 1、合同未在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可以作废剩余合同,重新签订合同; 2、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在办理银行抵押前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声明合同无效; 3、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在银行抵押后丢失合同,购房者应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在银行质押新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