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参加诉讼不但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还需继承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 同样,上诉人在二审诉讼过程中死亡、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程序中死亡、执行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死亡也适用诉讼继承。实践中,诉讼权利人在生效判决做出后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作为执行申请人启动执行程序。原告或被告在一审判决做出后判决生效前死亡,其继承人也是有权提出上诉的。即使是生效判决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其继承人对生效判决不服可否提出申请再审的问题,答案也是肯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