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迁户口户籍是不是变了 |
释义 | 一、结婚迁户口户籍是不是变了? 户籍本上的户籍要改为迁入户籍,而籍贯不变。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二、结婚后是不是必须要迁户口呀? 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三、结婚户籍证明好开吗? 一般来说,结婚的户籍证明的开具是比较简单的,并且如果证件齐全,申请材料没问题,当天办理的人并不多的话,基本上是当天申请办理,当天就能把结婚的户籍证明开好。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