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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2369受理噪音扰民投诉有用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有用。各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应当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检查,并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各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相关书面材料或者录音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范建立档案。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环保举报热线工作表彰和奖励制度,对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或者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将环保举报热线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及其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四条 环保举报热线要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外,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保证畅通。
    第五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建设,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保持队伍稳定。
    第六条 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机构的职责是:
    (一)依法受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
    (二)对举报件及时转送、交办、催办、督办;
    (三)向上级交办部门报告交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研究、分析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情况,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本级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举报事项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件的转送、交办、答复、催办、督办等情况;
    (六)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工作人员培训。
    各地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履行其他工作职责,或者承担当地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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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3: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