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正常走失,满2年算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申报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失踪人口报案的流程是什么 1、当失踪人口在某个时间段,应当回来,而没有回来,且失去联系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失踪人口家属或者朋友可以报案处理; 2、警方在联合家属等人一起寻找的情况下,失踪人口失联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应当立案处理; 3、警方立案后,可以通过官网等平台,发布寻人启事,家属等可以附加线索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