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直接走了没辞职原则上是有工资的,但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